自习室管理规定
当前位置:首页> 自习室管理规定


自习室管理规定

一、开放时间:每日6:20—22:00。

二、严禁占座,落实扫码落座制度,未扫码座位不受保护,其他同学以座位状态进行判定,使用其座位(以扫码落座为准)。离开时,请将个人物品带走或整齐存放至指定区域,保持自习室桌面整洁,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使用。每天闭馆后,保洁人员将对滞留及散落物品统一清理,图书馆不负保管责任。

三、安全用电,自习室插座仅供手机充电和笔记本电脑充电;充电宝、暖手宝、电热器、插排等电器设备禁止在自习室内充电或插电使用。

四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在自习室内大声喧哗、嬉闹、使用通讯工具通话。

五、请保持室内清洁和桌面整洁,请勿乱扔废弃物,请勿在自习室养绿植和宠物,禁止携带食物(白开水、矿泉水除外)。

六、请爱护桌椅设备及公共财物,严禁在桌椅墙壁上刻划、书写、粘贴等。

七、自习室存包柜及指定区域,仅供存放书籍或学习资料,严禁乱堆乱放。

八、请保管好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如有损坏或丢失,责任自负。

九、严禁在一楼自习室及公共区域抽烟,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十、请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违纪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